7月31日,浙江绍兴一名网友发视频称,一名穿着纸尿裤的小孩独自跑出院门,孩子的后奶奶看到后,反手把门关上上锁。
幸而被邻居发现,及时告诉了孩子的母亲,孩子父亲发现孩子不见后,查看监控,怒砸门锁,随后同孩子的爷爷奶奶发生争执,并声称将干到底。
那么从法律角度,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?
头条号作者安律说法@安律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。
律师:孩子奶奶要承担责任!
《民法典》第1043条规定,
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,弘扬家庭美德,重视家庭文明建设。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,互相关爱;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虽然孩子的监护人是孩子的父母,但是孩子的后奶与孩子同住在一起,存在家庭成员关系,负有协助照顾孩子的义务。孩子的后奶发现如此年幼的孩子独自外出,不能视而不见。
《民法典》第1165条规定,
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孩子的后奶发现孩子独自外出,却视而不见,如果孩子发生危险,基于孩子的后奶未履行上述义务,肯定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。
具体到本案,孩子的后奶发现孩子独自外出,不仅视而不见,还将大门关闭并上锁,主观上明显有希望遗弃孩子,并希望孩子发生意外的故意。如果导致严重的后果,还有可能构成犯罪!
(零度时评综合政法频道、椒点视频、金融视频、直播邯郸头条号作者@安律说法)